在上海注冊公司后,于每年的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所有企業必須在這個時間內將企業的工商年報提交申報。工商系統在逐漸完善,公司如果不報稅、如果企業不用了,不正常辦理注銷手續,以后就會有很多的信用污點,其中包含:不能貸款買房、不能辦移民、不能領養老保險、公司每年會有稅務局罰款兩千至一萬元左右等。
工商年報申報時間結束了,現在又要面臨著隨機檢查的階段,如果在規定的時間段,該企業沒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填寫申報,如果被工商隨機抽查到,審計對公司賬目進行審查過程中,發現與其實際賬目不符合的情況,則企業會以“弄虛作假”等名義被列入異常中。如果在工商規定的時間段,壓根就沒有為企業做年報數據填寫及申報,這種情況不用隨機抽查,系統必將企業以“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列入異常狀態。
目前為抽查階段工商年報之崇明抽查材料清單如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相關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實際經營地掛執照的拍照件、財務歷年或者審計年限期間的相對應的報表根據審計需要的提供(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暫未經營無報表的情況則需提供情況說明、納稅總額表)等,企業變更前后的章程、企業聲明書、承諾書、如果企業有對外投資還需要提供對外投資明細賬資料及對外企業的營業執照、章程投資協議,有實繳的情況還需要實收資本進賬單或者驗資報告、記賬憑證,法人如果不能到場還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這些都是最重要的材料,還有其它附件根據清單一并整理。